时尚方程式
作者:
中野香织,最后更新:2009-4-16 14:10:06
在花粉飘扬的季节,总是能在电车上听到擤鼻涕的声音。我在坐电车时,听到一个特别大的声音,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位像是到日本来出差的外国人。他用类似手帕的东西使劲地擤了擤鼻涕,然后随手将它揉成一团放进西装口袋。虽然我在那一瞬间有点吃惊,但这种景象在英国其实是十分常见的,用单手擤鼻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第9节:手帕
手帕
/Handkerchief
在花粉飘扬的季节,总是能在电车上听到擤鼻涕的声音。我在坐电车时,听到一个特别大的声音,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位像是到日本来出差的外国人。他用类似手帕的东西使劲地擤了擤鼻涕,然后随手将它揉成一团放进西装口袋。虽然我在那一瞬间有点吃惊,但这种景象在英国其实是十分常见的,用单手擤鼻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尽情地用手帕擤鼻子呢?
人们于1530年开始使用“handkerchief”这个词,将这个词分解后就成了“hand-ker-chief”,“hand”是“手”“ker”是“包”,“chief”则是“头”的意思,也就是说“拿在手上,用来包头的布”。
包头的布?
追根溯源,我们找到了这样的说法:在骑士盛行的年代,地位崇高的女性若是爱慕某位男性,会将一块四角形的布交给他,而接受其爱意的男性则会将布放进头盔里,这就是“包头的布”的由来。而后来把手帕拿在手上,也成为贵妇人日常的一种礼仪。
也就是说,手帕原本是求爱的工具。那么,故意在喜欢的人面前掉下手帕,让他捡起来的这种老掉牙手法,不就刚好符合手帕的历史由来吗?根据《牛津字典》的说法,这种充满浪漫气氛的工具,马上就具备了实用性功能:“是用来擦拭脸、眼睛、鼻子的物品。”
在我的想象里,由于手帕与餐巾的形状极为类似,而餐巾是我们吃饭时用来擦手与嘴巴的,是不是为了要与餐巾有所分别,才让手帕负责擦拭手与嘴巴之外的部位呢?
手帕一直都是贵族的象征,法国大革命时,用来擤鼻子的不是手帕,而是手指!如果用手帕来擤鼻子,甚至会有被送上断头台的危险,那可是件攸关生死的大事。原来如此啊,是不是因为以前不能这么做,所以现在的欧洲人才会用手帕擤鼻子擤得这么夸张呢?
不管是用来擦哪个部位,手帕都拥有浪漫与实用两种功能,因此坊间的服装书才会建议大家带着两条手帕出门,一条是实用的,一条属于浪漫的,而在回家之后,两条就都成了实用的手帕。
T恤
/T-Shirt
能够说明近来潮流的一个词汇,就是“超级基本款”(super basic)。
“超级基本款”指的就是每个人都有的单品,但只要利用个人美感,好好搭配颜色与细节,就能使普通的单品充满新鲜感。在这样的潮流当中,最受注目的当然就是基本中的基本单品——T恤。
几乎每个名牌都有正式场合也能穿着的T恤,每件单价大约是5万日圆(约合人民币3200元)左右。有的T恤会搭配皮草或珍珠等物品;有的会在袖子、肩膀的部分加以设计;而画上街头风图案的T恤,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甚至有的设计师会强调自己的T恤不是服装,而是一种艺术。日本“Beams T”就是因为贩卖与艺术家合作的T恤“作品”,而享有盛名。也就是说,现在流行的是超越一般T恤的“超级T恤”。
T恤因为平铺开后是T字形而得名,它单纯的造型里却蕴藏了变身“超级”的无限可能。你知道吗?这种T恤原本竟是法国人穿的手工内衣!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军穿着的是连身内衣(union suit)。当他们在法国登陆时,却十分中意同盟国中法军穿着的T恤,因而将其带回美国,并发扬光大。
T恤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在工厂大量生产,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成为美军的配给品。在服饰史中,将T恤由内衣升格至外衣的契机,是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电影。
《欲望街车》(A Streetcar Named Desire)中,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穿着紧身白T恤的剧照,现在仍为人津津乐道。而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在《天伦梦觉》(East of Eden)、《养子不教谁之过》(Rebel Without a Cause)中的形象,亦延续其精神。然而作为反传统象征的T恤,则在五十年后成了世界上男女老幼日常的固定单品,现在更晋升为正式社交服装与艺术品的“超级T恤”。
虽然如此,就算花大钱买了超级T恤,在不了解的人眼中看来很可能只是一件“普通T恤”而已。超级T恤之所以超级,与其说是设计突出,不如说是以信息取胜。但只有识货的人,才能理解它的价值所在,这一点可能也是它受欢迎的原因吧!
第10节:斗篷
斗篷
/Cape
早晨或晚间会有点凉意,但穿上大衣又显得太多,这时我们就会需要克什米尔羊毛衫(cashmere)或披肩(stole)。而2003年开始,我们的选择又多了“季节商品”披风外套(poncho)与斗篷(cape)。
披风外套的原型是种简单的套头服装。这种来自南美洲的套头服装,在白天是御寒服装,到了晚上人们则将它当做棉被来使用。美国设计师邦尼·卡欣(Bonnie Cashin)在20世纪60年代的时装展中,展示了以毛海(安哥拉山羊毛)制作的披风外套。从那时开始,市面上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披风外套。
虽然起源于民族服装的披风外套总是给人休闲的感觉,但到了今天,随着“奢华休闲风”的流行,披风也有了不少高贵华丽的设计。另一方面,虽然斗篷也是遮盖背、肩、胸的无袖上衣,但与披风外套不同的是,斗篷多采用前开式的设计。
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们丰富了短斗篷的设计,而这些设计都受到现代人的强烈喜爱,像是“淑女风”“明星风”等,都能看见短斗篷这类单品。这种不是由头顶套入,而是采取前开式的斗篷,能够凸显女性们充满魅力的肩线,而它那稍微限制上手臂活动的设计,也非常符合“淑女”的行为要求。
现在看来散发十足女性光芒的斗篷,其实在中世纪与近代也是男性们的常用品。在16世纪的欧洲,装饰豪华的斗篷是绅士们的象征,像是英国称为“cloak”的无袖外套,在西班牙与葡萄牙则是“capa”。当葡萄牙的传教士前往日本时,他们穿的斗篷被日本人当成了雨衣,所以日文的“雨衣”就念作“合羽”(ガッパ,capa)。日本战国时代的武将上杉谦信,曾经穿过一件舶来品斗篷,那件天鹅绒的“赤地牡丹唐草文样天鹅绒斗篷”,是当今日本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
而19世纪时英国绅士们穿的“inverness”也是一种斗篷。提到它,人们就会想起舍洛克·霍姆斯(Sherlock Holmes)。其实它的名字原本是“cape paletot”,后来因为苏格兰北部的城市英佛尼斯(Inverness),才改为现在的这个名字。明治初年它进入日本,被稍加改动后,变成了穿在和服外面的外套“鸢”(とんび,tonbi)。
在19世纪,不管是“cape”还是“cloak”,当时流行穿着无袖外套的绅士淑女们,前往剧场或车站等地时,都会将衣服暂寄在“寄物处”(cloakroom)。但若是以毛料制成的女用斗篷,就不用暂寄,可以直接穿在身上。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不正是“假淑女们”的写照吗?
面罩
/Mask
流行性感冒爆发时,或者花粉纷飞的季节,到处都能看到人们戴着白口罩。虽然在亚洲交通流量大的地区,人们也会戴上口罩,但大多数都是各式色彩的口罩;似乎只有在日本,才会看到白口罩群聚的画面;而欧美地区,则几乎找不到戴口罩的人。
但在17世纪的英国或法国,也曾经可以看见戴着口罩的贵妇人,她们就那样在街上漫步。查阅时装图样,发现当时的口罩不是白色的,而是以黑色天鹅绒或缎面材质做成,目的是挡住除了眼睛以外的半张脸。
这种面罩到底有什么用途?虽然一定与防晒、御寒多少有点关系,但也与当时流行的脸部贴片(patch)有关。当时流行将轻薄的皮革或塔夫绸,剪成新月或星型贴在脸上。据说这种贴片原本是用来遮盖青春痘的痕迹,是一种兼具美感与实用性的小技巧,而后来的黑色面罩或许是它的延伸。
此外,18世纪的贵族们,不论男女,都可能戴着黑色面罩走在前往赌场的路上,而黑色斗篷配上白色面具的装扮,被称为“包塔”(Bauta)。使用这种面具是为了隐瞒身份,至今人们还是会以包塔的造型去参加威尼斯的嘉年华会。
但不论是天鹅绒的面罩,还是包塔,主要功能都是用来遮挡上半张脸,难道欧洲的历史上,没有遮挡下半张脸的口罩吗?经过一番调查,我终于发现了它的代用品,那就是“围巾”(muffler)。
围巾的法文是“cache-nez”,词义中有“用来遮挡鼻子的物品”之意,而英语的围巾则有“遮脸”的意思。围巾本来是指遮住下半张脸的四方布料,随着时代变迁,才逐渐成为长条的毛制品。原来口罩与围巾还有亲戚关系啊!
我也顺便查了一下“mask”的语源,它与拉丁语的“mask-”有关,意指“黑色的”。《蓝登书屋英和大辞典》中甚至写道:“把脸弄黑是最简单的变妆方法。”
也有人说这个词是由有魔女、幽灵之意的“masca”衍生而来。综合以上说法,我们大概可以推测,面罩原本的意思是“幻化成黑色魔女”。现在代替卫生口罩继承这个角色的,应该是将睫毛变黑的化妆品——睫毛膏(mascara)吧!
第11节:泳装
泳装
/Bathing Costume
大型的Spa度假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林立。某大型纤维厂商乘势举办了一场“Spa服”的设计比赛,这种能够泡热水澡,又可以直接穿到餐厅与美容中心的服装,简直就是Spa爱好者梦寐以求的单品。
每当出现一种新活动,就象征着崭新服装的诞生。19世纪前期的英国也是如此,而当时的新活动就是海水浴。首先,18世纪末的医师们指出,“海水浴能够治愈慢性病”,再加上19世纪30年代铁路的发达,促进了滨海度假中心的建设,因此海水浴在当时掀起一阵不小的热潮,人们不得不开始考虑泳装的问题。
当时女性穿的是全副武装的泳装(bathing costume)——洋装配上长度及膝的裤子,帽子,长筒袜与鞋子,把全身包得密不透风。而男性则以裸体居多。虽然也曾经出现过某种编织泳装,但由于浸水之后会滑落,没有受到人们的肯定。直到1880年左右,才出现那种包裹身体至大腿的短款泳装。
虽然当时的海水浴是男女分开的,但如何能够不在众目睽睽之下换上泳装呢?这对当时的人们真是个大挑战。然而他们也真的设计出这么一种装置,叫做“游泳机械”(bathing machine),它是个箱型马车,也就是移动式更衣室。当人们前往海边时,可以在马车上脱去外衣;抵达海边时,也可以在车篷的掩盖下令身体进入海中。
在电影《布朗夫人》(Mrs. Brown)中,其中有一幕是饰演维多利亚女王的朱迪·登奇(Judi Dench),一身泳装款款地自游泳机械中走出来进行海水浴,全身包裹的泳装与神奇的装置,着实令人为之一震。当时女王的表情,与其说是享受休闲的愉悦,不如用“必须保持健康的义务感”来形容更贴切些。其实当海水浴还背负着“健康”的目的时,泳装并不是非常流行。
19世纪90年代开始,男女能够在滨海度假中心一同进行海水浴,使得之后的泳装形式也逐渐发生变化。1932年,男性的短裤式泳装诞生于意大利的里维耶拉(Riviera)海岸以后,就成为了男性泳装的主流代表。女性的泳装自1913年由Xangsane制造的无裙泳装开始,上世纪20年代的无袖泳装、30年代的露背泳装到1947年的比基尼,裸露的尺度越来越大。
现代人为了裸露无所不用其极,“水陆两用泳装”就是在这样的目的下诞生的。但女性穿着这种泳装时大多不是为了游泳,而是用来吸引街上人群的目光。泳装借此从“游泳”这个活动中得以解放,并开展出无限的可能性。服装有了自由,时尚潮流才能不断地推陈出新吧!
围裙
/Apron
每当“母亲节”临近的时候,商家便会在店头摆出许多围裙。因为在日本,围裙一直是非常受欢迎的母亲节礼物。
乔治娜·奥哈拉(Georgina O'Hara)在《时尚百科》(The Encyclopedia of Fashion)一书中曾这样定义围裙:“保护衣服正面的布片。”并提到:“这种实用品一般用于做家事时,人们不会在家里以外的地方使用它。”也许正因为它具有日常实用性,所以当做礼物送给妈妈是绝对错不了的。
但是大家知道吗?围裙也曾经是种装饰品,随着人们积极地“出游”呢!
在16世纪后期,衣褶很长的围裙是一种祭典服装。到了17世纪末,人们开始流行将围裙以昂贵的蕾丝装饰,当做正式的社交服装;而19世纪时与洋装缝合在一起的围裙,也受到大家的喜爱。
同样是发生在19世纪的事情,由于围裙是以别针(pin)来固定前方(afore)衣摆的,因此当时小孩的围兜便称为“pinafore”,并且迅速地普及至各地。然而成年女性穿着的无袖连身裙在英语中也称为“pinafore”,它其实就是一种以小孩围兜为原型演变而来的服装。
正所谓时过境迁,围裙其实也有过辉煌的一面,它曾经象征着人们的地位与权威。推定为公元前17世纪时雕刻的克里特岛(Crete)女神像,她在裙子上也围了围裙。三角围裙则是古埃及男性的基本服装,国王、祭司等阶级的男性,还会在围裙上搭配金线或其他装饰品,使得普通的围裙变身为极其豪华的服装。
共济会(Freemason)是世界级的秘密结社,听说这个团体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石匠,其遍布全球的成员均以理想社会为目标,并积极倡导世界和平。17世纪以后,他们开始认可石匠以外的荣誉会员。根据“南卡罗莱纳州(South Carolina)共济学会”的记载,新加入的荣誉会员,可被赠予一块白色小羊皮制成的围裙,白色代表纯净,而小羊则象征洁白,也就是公平正义的意思。在会员的葬礼上,他们会以这种纯白无瑕的围裙,来覆盖亡者的棺木。
拥有守护、装饰、深刻象征等无限意义的围裙,只拿来当做一般家庭的日常用品,岂不是太可惜了吗?独具慧眼的设计师们看出它的潜力,在2003年的秋冬时装展中,香奈儿与亚历山大·马修(Alexandre Matthew)二人组,不约而同地发表了与围裙有关的作品。
要是有一天,我收到了香奈儿的围裙(虽然也不会有人送),当家里临时来了客人时,就可以拿来稍微遮挡一下毫无品味可言的家居服了。没错,围裙本来就有掩饰的功能呢。
第12节:莫名的内衣魅力
莫名的内衣魅力
/Let’s Stow Away
丰富的女性内衣世界,又有许多新商品陆续登场了:利用中央带子便可调整内衣高低的X-Bra、形状可随意调整的硅胶胸垫、看起来像是没有穿内衣的Nu-Bra等,这些设计是太有创意,还是过于搞笑呢?反正新机能总是能制造出新话题。那男性的内衣世界又是如何呢?
从内裤分成三角裤派与四角裤派来看,男性内裤的机能一直处于两难的局面。这两种机能分别是在运动时能灵活顺畅的合身度,与不破坏外裤造型的适度宽松感。三角裤拥有前者的好处,而四角裤则在后者占了优势。
其实,翻阅近代男性内裤的历史,这两种类型一直都存在着。
以合身为优先的三角裤始祖,为美国Cooper and Sons公司出品的“Jockey”品牌。这种紧身内裤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具有前所未见的合身感,Y型前开襟(在内裤前方以名为yoke的布料做成两层)更是划时代的设计。另外,现在我们称为“knit trunks”的内裤,当初也是三角裤的一种。
另一方面,几乎是同时期,重视宽松感的四角裤始祖——拳击短裤(boxer shorts)也诞生了,而它与自古以来包裹至大腿的内裤“drawers”渊源颇深。
这两种内裤也分别呈现了“猛男与书生”(Jocks vs. Nerds)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男性:猛男就是适合穿紧身内裤的肌肉男,而书生就更适合有点神经质和“御宅族”味道的男生穿。
尽管这两种极端的派别仍然争论不休,但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融合这两种机能的产品——就是以辅助工具来做出具备三角裤合身感的四角裤。这种辅助工具可以用绳子来调节,就像前面提到的X-Bra。
事实上,这种辅助工具是有来头的。它的祖先竟然是“偷渡客”(stowaway),也就是“藏起来不让人发觉的东西”,外型很类似中世纪的贞操带(虽然这样解释可能会更令人费解)。那是一种系在腰带上的护具,曾经出现在英国伦敦杰明街(Jermyn Street)上的名店——“T.M路因”(T. M. Lewin)1905年的目录上,当时有许多官员们在看到宣传后,都买下了这项“新产品”。此外,在喜爱马球、狩猎的男性们中间,这个护具也广受好评。它的材质依价钱而不同,像是便宜的白色棉布、天然毛料,或是粉红色的丝绸。“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就让我们守护您”——这可是当时流行的粉红丝制内裤的经典广告语呢!哈!还真是有趣!
这些划时代的发明、令人莞尔的细部设计,也都是内衣莫名的魅力所在吧!
第13节:细条纹西装的难处
细条纹西装的难处
/Pin-Striped Suit
2002年春天,英国律师协会(Law Society)在发给八万名会员的小册子当中,有一项对服装的建议:“上电视节目时,如果要赢得观众们的信赖,就绝对不能穿细条纹西装。”似乎是因为观众的注意力容易被华丽的细条纹西装吸引,因而无法专注于正题上,将“有损专业律师给人的信赖感”。另外,律师协会也建议,必须避免夸张的发型,或是头皮屑落在肩上等等。
针对这点,在媒体界享有盛名的律师马克·史蒂文斯(Mark Stevens)持反对意见,因为也有律师是通过他醒目的领带、细条纹西装,以及具有鲜明个人特色的发型或华丽的配件,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的。
“与其让观众把焦点放在背景,不如集中在律师身上吧!像我,就希望透过服装来展现我的个人特质:现代感十足、容易亲近、而且充满自信。我想,这样带给观众们的信赖感应该也会不少吧。”
我到现在才了解,原来对英国人来说,穿细条纹西装竟是有着如此高的挑战性的,真是令人惊讶!因为就服饰史的角度而言,细条纹不论如何都是英国商人的代名词。翻开《牛津字典》,我们可以发现“pin stripe”这个词是这样被定义的:“指商人惯穿的细条纹西装。”保罗·基尔斯(Paul Keers)甚至在《时尚的英国绅士》一书中提到:“细条纹是最适合市中心的传统样式。”因此我一直以为对英国商人来说,细条纹样式才最符合他们的身分与感觉。先不论将律师与商人混为一谈是否妥当,让我们姑且把律师与商人都定位在“必须被人信任的职业”上,来讨论细条纹西装与商人之间的关系吧。所谓的“细条纹”到底是什么?细条纹是以重复针头般的细点所连接起来的线而组成的花纹,也称为“点点线”。有人说这种花纹的灵感是取自账本上的点点线,但不论真假与否,细条纹最早的确是被用在金融业制服上的。
另一种固定的条纹样式是粉笔条纹,意指在暗色底布上,以白粉笔画上一条条间距较宽的粗线,而线条轮廓稍微模糊则是它最显著的特征。
在男性时尚杂志业界,给予这种大胆的花纹很高的评价又是为什么呢?这应该要归功于温莎公爵 。温莎公爵曾穿着粉笔条纹的西装游历世界各国,而他所到之处的当地人都十分喜爱这种花纹。
但是在其华丽的反面,这种间距较宽的条纹则已经沦为了下流之品。因为很多赌徒和流氓也很喜欢这种样式的服装,而这些都给人们留下了十分强烈的刻板印象。英语中“wide boy”这个俗语,指的就是“太保、小流氓”,而其中的“wide”其实就是从这种间距较宽的条纹样式演变而来的。正因为它本身具有争议性,而温莎公爵却能轻轻松松地穿出它的气质与内涵,因此能受到人们极高的评价,当然也是常理之中的事情了。事实上,在商场里一定要在体格、地位、年龄、人品中具有两项以上的优势,才能够不论穿什么样的服装,都能穿出自己的味道。
前面我们提到,基尔斯认为这两个条纹样式是“适合商场服装的花纹”。(顺道一提,其实还有一种花纹,就是温莎公爵在皇太子时代设计的格纹样式——“韦尔斯王子”格纹)为什么在这么多样的花纹当中,偏偏是条纹脱颖而出呢?在米歇尔·帕斯图荷(Michel Pastoureau)所著的《条纹》(L'etoffe du diable : Une histoire- des rayures et des tissues rayes)一书中指出:条纹样式(无论直纹、横纹)在西方历史文化中,有着相当特别的意义。
据帕斯图荷说,在中世纪,与“秩序混乱”相关的人(囚犯、精神疾病患者、小孩、异教徒等)都穿着条纹样式的服装。除了借此提醒与警告人们以外,条纹也象征着“在混乱中重建秩序”之意。
近代的条纹也延续这样的传统,成为建立新秩序的工具。因此我们在新旧时代的过渡期,可以经常看到条纹样式登场。例如法国大革命时,穿着条纹服装就是市民的象征,而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的华丽条纹礼服大衣也很有名。
19世纪末至20世纪末,社会风气由纯白转为彩色,而条纹样式也在此发挥了它承前启后的作用——由象征身体卫生与社会道德的纯白,迈向鲜艳缤纷的色彩。像是从厨房、浴室墙面、医院墙面、餐具、药物包装,到内衣、床单等,都开始使用混合着白色的淡彩或条纹样式。这时条纹不只是抵御不洁与污染等外来物,也象征着沉静自身欲望,将邪念隔离开来的栅栏。
如此一来我们大概就能了解,为什么在19世纪后期的商人阶级要穿着日间礼服工作了。当时的日间礼服为“黑色、下摆裁成圆型(cutaway)的上衣,搭配条纹西裤”,介于“礼服大衣(frock coat)的正式感”与“普通西装(lounge suit)的休闲感”之间。随着时代变迁,这种黑色上衣与条纹西裤的搭配,被人们称为“证券交易所的制服”。不管怎么搭配,它们都有个共通点——条纹西裤。
若是我们从图像学的角度来深究“正式与休闲之间”的条纹样式,就会同意这是全新社会秩序——资本主义社会诞生的证据了,也能了解它象征着某种栅栏,守护人们不被过渡时期的各式欲望所影响。
在动荡的社会中,有一群廉洁的人,为了新时代的价值而奉献,也为了传统伦理的持续而守护。19世纪的商人之所以穿着条纹样式的西裤,正是怀揣着这样的理想。因此西裤上的条纹样式才会被当作我们所说的“城市的传统花纹”,一直传承下来。这次的条纹论战,似乎就要在“只要好好工作,就算人们不喜欢你的穿着,还是一样会信赖你。不要把错怪到西装上去。”这句话中画下句点,而这结论似乎太过严肃了。
温莎公爵(Duke of Windsor,1894~1972年):乔治五世的长子,亦称为爱德华八世。虽于1936年即位为王,但为了与离过婚的美国人——辛普森夫人结婚,选择放弃英国王位,成为温莎公爵。他影响20世纪的男性时尚甚巨,例如将领带的结打得很宽的温莎领带、将不同花纹组合成所谓的温莎组合、苏格兰费尔岛产的几何图案毛衣搭配棕色鞋子等等,创自温莎公爵的时尚流行,实在不计其数。
第14节:灰色西装的再度登场
灰色西装的再度登场
/The Labyrinth of Gray Suits
历代英国国王的工作之一就是成为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有一位国王却令那些讽刺他的画统统远离他,这位国王就是乔治五世(1910~1936年在位)。乔治五世坚持自己“应该成为人民的典范”,一直过着平和单调的生活,连服装都刻板得没有什么变化。高尚、威严、受人尊敬的国王乔治五世,也因此不怎么受讽刺画家们的青睐。
在亚斯各(Ascot)赛马场上,日间礼服的黑色派与灰色派竞争已经持续了很久。而在1953年,乔治五世晚年时,灰色派终于取得优势。当时的人们观察到,也许是因为乔治五世“参加亚斯各赛马或其它夏日活动时,都穿着全套的灰色服装,才会掀起这阵风潮”,因而上行下效,使灰色派大获全胜。
乔治五世会坚持夏季活动服装都统一成灰色的,恐怕不只是因为它沉稳、明亮,是最适于运动的社交服装,也许还与基督教有关。也就是说,灰色会令人想到鸽子的贞洁。当一位国王具有“得成为人民典范”的责任感时,灰色就成了他的最佳选择。
浮华的夏季社交与贞洁的气质灰色,这组合还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我还是觉得,许多新郎会在结婚典礼上穿着灰色礼服,其原因应该不只如此。
撇开基督教不谈,男性们开始“用”灰色之后,不仅是运动场合(19世纪中期开始,人们在野餐与运动时就常穿着灰色服装),在职场上也开始穿着灰色服装。
20世纪50年代,斯隆·威尔逊(Sloan Wilson)的一部小说《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人》(The Man in the Gray Flannel Suit),而后由格利高里·派克(Gregory Peck)主演同名电影,使当时灰色法兰绒套装成了美国公司文化的象征。“无才便是德”的灰色西装,是否意味着“中立、禁欲、放弃”呢?后来在日本被戏称为“沟鼠”的深灰色西装,也同属于这个系列。
这样的灰色西装在上世纪80年代时曾一度被否定。而迈克尔·道格拉斯(Michael Douglas)在《华尔街》(Wall street)中饰演的戈登·盖柯(Gordon Gekko),那种“欲望至上”的表情虽然让人看了恨得牙痒痒的,但灰色西装最后还是在21世纪时重返舞台。
灰色西装那种与压迫感、攻击性等无缘的低调奢华,与各式衬衫、领带都可百搭,里面甚至可以不穿衬衫,只穿一件黑色高领上衣就好。也许刚好符合在这个时代的生存中,我们必须具备的与所有人事物融合、共存的特色。
第15节:从颈部看威严——衣领篇
不管怎么说,正因为在上一代的时候,灰色西装被贬低为“沟鼠”,才能有现在所谓的“重生”,就如同温莎公爵否定了父亲乔治五世“严肃刻板的灰色”,才会有后来“自由奔放的灰色”。
从颈部看威严——衣领篇
/The Meaning of the Collar
2002年中田宏先生当选了横滨市的市长,当时他正值37岁。在中田宏先生就任的第一天,我的目光就一直被他的颈部所吸引。那天他穿的衬衫的衣领是饰耳领(tab collar),衣领的两端以襟(tab)固定住,打上的领带结显得比较小并向前凸出。这种衣领给人的印象非常生硬,并且表达出衣领主人的“工作中不容许有任何放松”的意愿,这传达了中田先生的意愿。
与饰耳领截然不同的就是展开式衣领(cutaway collar)。与衣领前端指向地面的翻领(turndown collar)相比,展开式衣领前端指向外侧则更容易让人亲近,而且与领结较大的温莎式领带也十分相配。
说到容易亲近,由美国人生产的纽扣式衣领也相当受到欢迎。1900年,布鲁克斯兄弟(Brooks Brothers)的创始者约翰·布鲁克斯(John Brooks),在英国观赏马球比赛时,注意到球员为了不让衬衫的衣领随风飘扬,便用纽扣将其固定。他回到纽约后就开始制作这种带有纽扣式衣领的衬衫,并在上市时将它命名为“马球领衬衫”。
从此,衣领前端有着猫脚状曲线、扣结式衣领的衬衫,便成了成功商人的象征。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还特意写了一本名叫《穿着布鲁克斯兄弟衬衫的男人》(The Man in the Brooks Brothers Shirt)的小说来纪念这种衬衫。
市面上还有数十种衣领,它们的历史也相当久远,可以追溯到公元1300年。除此之外,我们不难看出,衣领对于西装历史来说也相当重要。在1960年出版的,由坎宁顿(Cunnington)夫妇所写的《英国服饰事典》(A Dictionary of English Costume 900-1900)中,我们查阅了关于“衣领”(collar)的一些说法。书中指出:“限制颈部活动的立式衣领,几个世纪以来,都是上层阶级人们的象征,它在社会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原来如此,我们有时会无意识地垂头丧气、东张西望,甚至连内心也跟着动摇,而立式衣领正是防止这种颈部活动的装置。地位崇高的人看起来总是那么高傲,不就是因为他们都有着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吗?
人们借由固定颈部来显示威严,这就是立式衣领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而现代的反折衣领则只是徒有其名而已。有许多从事自由职业的男性,譬如小说家、建筑家或音乐工作者等,都偏好无衣领的衬衫,也不喜欢打领带,或许多少也与这样的历史有点关系吧。
第16节:从颈部看威严──领带篇
从颈部看威严──领带篇
/From Cravat to Necktie
趁着东京池袋的杰勒德·菲利普(Gérard Philipe)电影节,我将他演出的作品从头看了一次。
这位1959年过世,享年36岁的俊美法国男演员,在电影里无论演什么角色,都能让人感受到他的优雅。特别是在他饰演贵族时,那身服装将他的气质都烘托出来,真是令人心醉。而真正令我着迷的原因,就是他颈部的一样物品。
杰勒德·菲利普的颈部修长,不论是什么样的服装,他都能够穿出它的质感,而其中又以19世纪前期的服装最佳。当时的衬衫衣领宽至下颌,衣领外绕上几圈领结后,再以外套高耸的衣领包覆。从被固定的颈部滑到肩膀那流畅的美丽线条,将男性的俊俏表露无遗,所以男性的颈部若是修长,看起来就会显得特别高贵。
其实,历代西洋贵族的服装,不都是下了很多工夫来强调英挺的颈部吗?
举例来说,16世纪的襞襟(ruff),17世纪时瀑布般的蕾丝装饰等。17世纪后期克罗埃西亚军队的领巾——库拉巴饰巾(cravat),堪称是领带的祖先,而领巾的各种打法则是在18世纪后开始流行。19世纪前期时,将颈部固定的流行方式更是达到了巅峰,像是将库拉巴饰巾以糨糊固定起来,甚至还出现了替代品——如颈圈般的“史杜克领巾”(stock)。
为什么人们想尽办法要把颈部围起来呢?首先,因为当时的贵族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才会用布制品等将身体的脆弱部位包裹起来。而翻阅历史,我们也发现,似乎有些人真的是因为佩戴了库拉巴饰巾,才抵挡住剑刃的攻击而保住性命。
另外,就像前面“衣领篇”所提到的 “不动如山的颈部”,也让人感受到一股无比的威严。不过,从19世纪中期开始,近代市民社会开始成熟,颈部的紧张感也随之缓和,因此为了固定衬衫衣领、维护贵族生命与尊严的库拉巴饰巾也就功成身退,慢慢转变成现代纯装饰用的领带。
直至19世纪末,人们都是将领带打得松松垮垮的。例如四头马车的车夫会将领带前端打成一个小而紧的结,由于马车车夫们必须能以单手操控四匹马,所以又称为“四步活结”(four-in-hand)。而他们的领带也透过赛马等体育活动,在20世纪初期流行开来,成为现今领带的原型。
杰勒德·菲利普打着“四步活结”的领带、演出现代花花公子时,其修长的颈部更显优雅。这时“伸长脖子”,与其说是对谈话对象感到好奇,不如说是将领带变成戏剧装扮的一部分更为恰当。
窄版领带
/Narrow Tie
桑德拉·布洛克(Sandra Bullock)与休·格兰特(Hugh Grant)合演的电影《贴身情人》(Two Weeks Notice)中,休·格兰特饰演的富豪总是打着一条很大的领带,这样的领带再随便配上一套传统、普通的西装,马上就有一种“滑稽感”,并由此来带动现场的气氛。
如此巨大、没有平衡感的领带,在戏剧当中或许能有出奇制胜的效果,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就不一定合适了。
对于身材瘦小的男性们来说,就算是普通尺寸的领带,也有可能会因比例太大而吓到别人。我的一位恩师,专攻美国文学的柴田元幸 先生就有着这样的烦恼。
平时老师都穿得像学生,但是遇到某些正式场合,为了“表示礼貌”,还是必须打上领带,因此老师问了对于服饰有点研究的我,要去哪里才买得到“不会看起来像金太郎肚兜的领带”?
问了从事相关行业的友人之后,发现似乎在新宿某间百货公司有卖,因此我就与老师一起前往,但我们在店头却没有看到那种商品。我连忙询问店员,“啊……您说的是narrow tie吧”,店员说着就悄悄从柜台下拿出一个盒子,那正是窄版领带。
虽然是因为需求度不高才这样贩卖,但是这时的“狭窄”,除了“尺寸细窄”,似乎也暗示着“特定顾客”。就像小众传播中,narrowcast指的是针对某些族群的有线电视节目一样,这其中的双重含义也让我细细体会许久。
提到针对某些顾客的领带,在日本相当受到欢迎的英国兵团斜纹领带(regimental stripe tie)也是其中之一。regimental就是“军团”的意思。16世纪以来,这种斜纹在英国被当作各军团的旗帜纹路,19世纪后期才开始成为领带的花样,而各军团旗帜纹路的配色都有着其特殊的意义与传统。
另外,名校的校园风领带(school tie)、社团领带(club tie),几乎都与英国军团斜纹领带同时诞生。在英国只有毕业生或学长才能佩戴这些领带,就“狭窄”的意义而言,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0世纪初,布鲁克斯兄弟亦深受英国兵团斜纹吸引,开始在美国生产这种领带。但为了配合美国式的“将布料翻面再剪裁”的操作方式,使得纹路的方向不得不有所改变:英国式斜纹是左上右下,而被称为“美国风”(American way)的斜纹则是右上左下,就连纹路的间距也变得比较宽了。
不管怎么说,“窄版领带事件”都是以服饰史的角度所联想出来的说法,若是专攻美国文学的学者呢?他们似乎有不一样的看法。柴田元幸先生在研究社出版的《Salon.com》一书时,是这样介绍的:
“当我们跟店员说‘请给我××’,店员从柜台下方悄悄拿出商品的这个举动,忽然让我想起某个场景,没错,就是这个!前阵子读美国小说时,偶尔会有顾客向店员说出某种暗号‘××’,店员就会从柜台下拿出非常过分的黄色书刊。原来如此,窄版领带原来跟黄色书刊是同类啊!这样一想,就觉得自己的嗜好还很了不起呢。”
话说回来,2003年秋冬流行20世纪60年代复古风,窄版领带再次出现于店家的展示柜上,购买时再也不需要特别询问或为此感到紧张了。全新的窄版领带不再针对“狭窄”的消费群体,而是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细长领带(slim tie)。
柴田元幸(Shibata Motoyuki,1954年~):东京大学文学系教授。以翻译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史蒂芬·米尔豪瑟(Steven Millhauser)等美国现代作家的作品闻名,也有相当多的散文作品,其中《肤浅的学者》得到日本讲谈社散文奖。这次也公物私用地介绍一下柴田先生与我的关系。柴田先生一直放任我从事浅薄的时尚“研究”,在弥漫学院派气息的1990年年初,某天柴田先生拿了一本外文书《Sex and Suits》问我:“有没有兴趣翻译这本书呢?”虽然当时对柴田先生来说,只是想找人消化一下大量的工作,但对我来说,那份翻译是我目前所有工作的起点。
第17节:为什么不能将衬衫拉出来?
为什么不能将衬衫拉出来?
/The Secret of the Shirttail
虽然已近晚秋,但在白天穿着外套还是会出汗。若是要用英语来形容这种违反季节规则的天气,也许要说“shirt-sleeve weather”,就是只穿衬衫、不穿外套也不会觉得冷的意思。
另一方面,在西装世界有着一项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在正式场合不能只穿衬衫,像是所谓的“shirt-sleeve diplomacy”则意味着“非正式外交”。
这里的shirt指的当然是衬衫而不是内衣,近年来也被称为dress shirt,这种衬衫虽然可以外穿,但在正式场合还是不方便单穿,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单品。
麻烦的还不只如此,衬衫虽然是上衣,但在很多场合“不可以”将衬衫下摆拉到裤子外面。很多学校除了禁止“染发、骑机车、吸烟”以外,也规定不可以“使衬衫下摆外露”。美国橄榄球明星选手特雷尔·欧文斯(Terrell Owens),曾经就因为将制服衬衫拉出来而“违规”被罚款。
到底为什么在正式场合不能将衬衫下摆拉出来呢?针对这个问题,几乎所有服装书籍都这样会说——“因为衬衫原本是内衣”。(自1800年开始,才有了在dress shirt下,另外穿着内衣的习惯。)
那么,为什么作为上衣的衬衫也不能拉出来呢?几年前我曾经参观过京都某财团保存着的衬衫,那几件衬衫在18世纪到19世纪时被人穿过。衬衫的长度大约到膝盖左右,在衬衫下摆的胯下部分,正反面都有着黄色的污渍,我认为那应该是覆盖在胯下而形成的痕迹。当时的衬衫就相当于现在的内衣裤,也许那个时候是为了固定,才将衬衫塞进裤子里吧。
如果在正式场合不能单穿衬衫是因为“那是以前的内衣”,那么,不能将衬衫下摆拉出来的原因,就是因为“以前那个部分是用来覆盖私处”的。
顺道一提,英语中将主要新闻后的小新闻称为“shirttail”,自从我看了那几件古老的衬衫后,就偷偷地改称它们为“擦屁股新闻”。
第18节:皮带不能太显眼
皮带不能太显眼!
/Do Not Stand Akimbo
英国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的衣着一直无法获得英国媒体的好评。《标准晚报》(Evening Standard)的记者这样消遣他:“应该已经有一百万年没有人穿雪花(snow wash,把布的颜色洗得深浅不一,变得像是豹纹)牛仔裤了吧,我们的首相还真是勇于尝试呢!”我原本以为记者是指他假日的穿着,没想到那竟然是说他参加记者会(2002年9月)时的穿着,而且当时他的皮带扣还是金色的,我着实对他那身打扮感到瞠目结舌。
根据《GQ》英国版的评论表示,“金色饰扣的色彩过于强烈,太俗气了。现在还系金色饰扣皮带的男人,不是自以为重返20世纪80年代,就是与21世纪风格背道而驰,是思想奇异的怪人。”只是金色饰扣而已,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
虽然只要一句“因为现在流行的是银色”就可以结束这个讨论,但实际上,正因为政治人物不了解所谓的时尚趋势,他们的服装才有特别的力量,不是吗?
我查阅了几本与服装相关的书籍,虽然它们都说:“穿着套装时,搭配的皮带绝对不能太醒目。”但却没有一本书提到不能系金色饰扣的皮带。其实,穿套装时要搭配任何金色的配件,本来就要特别注意。英国男性时尚评论家保罗·基尔斯就说过:“适合现代男性的‘金’只有两种,一种是‘黄金定律’,另一种叫做‘沉默是金’。”
为了慎重起见,我再次检视了前述布莱尔先生的照片。当时他外套纽扣没有扣起来,而且,他双手抓着腰带站着,所以那个金色饰扣才会那么引人侧目,客观来看,确实搭配得不是很好。
不过,我推测,真正让记者们不悦的,其实不是皮带的饰扣,而是布莱尔先生的姿势。虽然那是他无意识摆出来的姿势,但政治人物或名人往往都是在那一瞬间,让记者们趁机解读出他们“心底的秘密”。
抓着腰带的姿势,看起来就像两手叉腰,而两手叉腰的英语是“akimbo”,根据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表示,这个姿势代表“拒绝、否定的情绪”,虽然布莱尔先生的姿势不完全是两手叉腰,但看起来也很接近了,至少能够肯定,这姿势不会给人什么太好的印象。
有个词是“爱屋及乌”,而换成记者们的心情,应该是“厌‘姿势’及‘饰扣’”吧!只是金色饰扣正好扮演了那无辜的受害者。就是因为摆的姿势不好,才会明明就穿着外套,还让皮带饰扣显得如此刺眼。前面提到“皮带绝对不能够太醒目”,说不定它真正的意思是“不能摆出让皮带过于醒目的姿势”呢。
腿部线条美的条件
/Crease with a Breakl
要怎么展现腿部线条的美感呢?这个问题并不专属于穿着洋装的女性,对男性来说,这也是长久以来的一个大课题。
18世纪之前可以说是五分马裤(breeches)的时代,当时的人会穿上长袜修饰小腿,或是以跳舞来锻炼腿部的线条。19世纪初,开始流行更长的裤子,因此人们也开始注重腰部至脚尖的线条,甚至会穿上有带子穿过脚底固定裤管的踩脚裤。
继带子之后,人们还想到用新方法来展现腿部线条,那就是折线。
折线的英语是“crease”。而将其发扬光大的时尚领导者,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 。1880年左右他还是皇太子的时候,出现了一种沿着左右缝边压出折线的裤子,这种形式充分地展现了腿部线条的美感。
而在其子乔治五世时期,开始试着将折线压在裤子正中央。一直到1910年,大部分裤子的折线还都习惯压在正中央,进而演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就连1882年发明的电熨斗,在这个流行方式里也担任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另外,裤管反折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流行的。1860年左右,人们为了避免将裤管弄脏,会在运动或路况不佳的时候将裤管折起来。不过这种反折方式以“turn-ups”(卡夫西裤)的名号在流行舞台上登场,已经是1895年的事了。借由这样的反折,能让长裤的轮廓显得更为立体,而让这种反折深入人心的关键人物就是爱德华七世。
在爱德华七世即位的20世纪初期,男性服装开始自硬邦邦的路线中跳脱出来,转而带点优雅的气息。现代套装追求的腿部线条美,也是延续着那个时代的美感。
而长裤最理想的长度呢?裤管稍微盖到鞋子上方,让折线稍微有些垂塌就差不多了。这样的垂塌感,英语称它为“break”,即中止、休息的意思。带有一点垂塌感的折线,仿佛让人“在中规中矩的世界里有了休息与喘息的空间”,也许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裤管的垂塌感可以展现长裤的优雅从容感,而刚从干洗店拿回来的长裤,其侧边那两条直挺挺的折线,一样也无损这种从容且淡定的感觉。
爱德华七世(1841~1910年):维多利亚女王执掌英国王朝64年,爱德华七世是她的长子,1901年即位为英国国王,1910年驾崩。皇太子时期的他基本上并没有参与政治,但他还是游历四海,建立起广大的人脉,被称为“Peace Maker”。男性服装受到他极大的影响,像是日间准礼服(director's suit)、霍姆堡毡帽(homburg hat)、格伦格纹(Glen plaid/check)等,优雅的“爱德华风”至今仍不退流行。
最近的年轻人穿衣服都很有自己的风格,就算是职场新人,他们的打扮也都非常适合自己,不会让人家觉得他们是穿不惯西装的小毛头。其实只要看人们翘脚,就能知道谁穿不惯西装了。因为有人一翘起脚来,就会露出没被袜子盖到的小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捉襟见肘”吗?
第19节:“袜子”是个陷阱
“袜子”是个陷阱
/Socks
最近的年轻人穿衣服都很有自己的风格,就算是职场新人,他们的打扮也都非常适合自己,不会让人家觉得他们是穿不惯西装的小毛头。
其实只要看人们翘脚,就能知道谁穿不惯西装了。因为有人一翘起脚来,就会露出没被袜子盖到的小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捉襟见肘”吗?
为了不让人看见小腿,我们必须穿长一点的袜子。英语称这种长筒袜为“hose”,与软质水管同样的拼法,所以可以想象得出,这种袜子其实就像水管一样,紧紧地包裹着小腿。
长筒袜的始祖是15世纪的男性服装,就现代眼光来看,那种服装很像芭蕾舞者穿的紧身裤,而它的名称也是“hose”。而现在我们所说的袜子(socks),则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喜剧演员在舞台上穿的轻式鞋子。
也就是说,长筒袜是由紧身裤演变而成的袜子,而袜子则是由鞋子演变而来。不管怎么说,袜子连接着长裤与鞋子,可以说是一项非常引人注目的装饰品。特别是袜子上那个小小的刺绣,虽然没有写着“看这边!”,但总是可以吸引人们的目光。至于它的由来又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呢?
那个小小的刺绣在英语中称为“clock”,也就是时钟的意思。
什么?时钟?
16世纪时,人们为了让小腿肚看起来鼓鼓的,用了一种名为“clock”的衬布。这种衬布的形状就像一口古钟,而古钟也就是现代时钟的起源。那个时候,人们会以刺绣来装饰这个衬布,这个刺绣也就被命名为“clock”,现在袜子上的刺绣名称就是源自于此。
同时与袜子上刺绣广泛普及开来的,就是如成串钻石的阿盖尔菱形花纹(argyle)。这个花纹的灵感来自苏格兰的方格花纹,而将方格花纹的布料斜向剪裁、重新缝制之后,就产生了这种菱形花纹。
这种花纹的袜子出现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当时苏格兰的阿盖尔(argyllshire)以雷鸟猎区闻名于世,而阿盖尔公爵九世与维多利亚女王的四女结婚一事,也成为一段佳话:“什么?苏格兰风袜子吗?那就叫做阿盖尔袜子吧!”这样的命名由来实在不太具可信度,而且argyle与苏格兰望族Argyll的拼法也不同。
话虽如此,阿盖尔袜子的魅力还是不同凡响,甚至越过了喜马拉雅山,成为不丹男性的传统服装。名为“Kho”(音:够)的传统服装,有点类似长度及膝的日本和服。当男性穿上传统服装“Kho”时,也会穿上长筒袜(阿盖尔袜子),虽然有点看不习惯,但那也是服装本身的一种美感。
第20节:深藏不露的小礼服
深藏不露的小礼服
/Tuxedo
派对季节来临,华丽的衣服装饰着服装店的展示橱窗。在用来陪衬各式女性洋装的男性服装中,小礼服(tuxedo)始终都最为抢眼。
小礼服的形式是指:单扣单层的外套,盖上领绢(Facing silk)的领子,可以是剑领(peaked lapel)或新月领(shawl collar);裤子的腿侧装饰着侧章,而服装的颜色多半为黑色或深蓝色(midnight blue,在夜间照明下看起来像黑色的深蓝色);最后再加上黑色蝴蝶结、专属于燕尾服的腰带(cummerbund),以及闪闪发亮的皮鞋。如果你收到的宴会邀请函上注明着“black tie” ,那么穿小礼服(无尾燕尾服)准没错。
而据传“tuxedo”这名称是个地名,美国纽约市郊有个名叫“塔士多”(Tuxedo)的公园。知名烟商洛里拉(Lorillard)的第四代,非常喜欢在这里狩猎或运动,并且成立了所谓“塔士多俱乐部”(Tuxedo Club)。
1886年10月10日举办成立庆祝大会时,他那从英国回来的儿子就穿着一件有着燕尾服外型、却没有尾巴的外套出现在会场上。当时的与会者看到他的造型后,个个都张大嘴巴,哗然一片。这件外套就是小礼服的原型。但这个故事在自认是男性服装权威的英国裁缝师耳里,听来却总不是滋味。因此英国人一直不以“tuxedo”称呼这样的服装,而称它们为“dinner jacket”或是“smoking jacket”。直到斯蒂芬·豪沃思(Stephen Howarth)在2003年出版了《亨利·卜尔——英国萨维尔时装街的创始者》(Henry Poole: Founders of Savile Row)一书,才颠覆了这个起源的说法。他指出说,当时皇太子爱德华七世为了要参加桑德林汉宫(Sandringham)的晚宴,订做过这么一套服装,因此亨利·卜尔才是最早缝制小礼服的人。到底哪一个才是“tuxedo”的真正起源呢?美国的罗里拉家族不愿意把这个名号让给英国裁缝师,还在1986年10月10日举办了“燕尾服诞生百周年庆祝大会”。
不过无论如何,最让我感到好奇的,还是当人们第一次看到小礼服的休闲感时那种惊讶的表情。因为在当时那个燕尾服的全盛时期,没有尾巴的外套真的是太不正式,甚至会让人们感到羞耻、丢脸。
英国的裁缝师们认为男性开始学习穿着的第一步,就是要懂得尊重服装的起源。那么,要将小礼服穿得好看,就在于能不能将它的休闲感控制得宜。此外,燕尾服的裤子用侧章来装饰缝线,还以装饰用的纽扣包覆普通纽扣,如此滴水不漏的设计,正象征着正式服装中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必须将自己的感情深藏不露才行。
穿着小礼服的难度,在于穿出休闲感的同时,又不能让人觉得穿者轻浮;就像明明是参加所谓的“轻松派对”,但在上司面前又必须正经八百一样。我认为若您已经习惯了这种场合,一定可以将小礼服穿得出色又好看!
这里的“black tie”意指“小礼服”,而美国人称小礼服为“tuxedo”,欧洲则称“smoking”。若是“white tie”则必须穿着正式礼服(燕尾服)出席。
如何说行话?
/Jargon
我曾经在某份全国刊物上写了“梅春物”(UMEHARUMONO)这个词,当时编辑询问我“因为一般的读者不知道这个词,是否有别的说法呢?”
其实,它的意思就是“在梅花盛开时穿着的服装”。由于在时尚业的专门刊物都能看到这个词,店家的工作人员也会使用这个词,我才一直以为这个词很普遍,没想到它是仅限于业界使用的术语。
像这样限于业界使用的“术语”,在英语中称为“jargon”,意思是模拟当人们听到几只小鸟吱吱喳喳的声音时,那种“完全听不懂在讲什么”的心情。虽然外行人可能会因为无法理解而感到不悦,但这些行话有时候也能带给我们一些来自不同角度的新思维。
像是在西装业界使用的这个行话——
“直通山顶的山坡道。”
这是裁缝师之间的专门用语,曾经被收录在2002年秋季号的Man's Club DORSO杂志中的“时尚用语事典/专家们的西装用语”单元里。它指出:“山坡道”是“以衣领为中心向两肩画去的山型肩线”,而“直通山顶”则是“将衣领竖至接近下巴的地方,使得衬衫上方没有什么多余的空间”。
还有这样的行话——
“屋檐垂落。 ”
“屋檐”指的是“衬衫背后接袖子的宽松部分”,如果“屋檐垂落”,那么就表示这个部分“会变成‘八’的形状”。
虽然日文这样说有点奇怪,但大家多多少少都能够理解并报以会心一笑。而我们也能借由这样的行话来改变欣赏西装的角度,这样不是很好吗?
一直以来,我都对西装的衣领没什么感觉。但是站在“山坡道去向”的观点来看,就会看见各式各样的“山坡道”风景。而当我们看见宽松的袖子时,也能了解这对“屋檐”来说实在是件好事。
行话还真是有趣呢,但是知道与使用却是两回事。在西装的发祥地——伦敦萨维尔巷(Savile Row),有个不为人知的行话,他们称外行装内行的嗦客人为“tab”(小家伙)。
不过,为了不让人家觉得我们很讨厌,就算我们听得懂,还是要装作不知道。不然的话,明明就刚知道“梅春物”一词,便在买春装的时候,硬是打肿脸要带几件冬装回去,不是也很浪费钱吗?
第21节:第三种服装
第三种服装
/The Third Wardrobe
不知道是否是受到了陆续创刊的男性时尚杂志影响,注重风尚潮流的男生们是越来越多了。
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我不在乎外表”的感觉,即所谓的“秋叶原系御宅族”(是指聚集在东京秋叶原、喜爱计算机的一群人)。
中野独人在《电车男》里描写的就是御宅族某天终于觉醒,决定进行外表“大改造”的故事。原本是“女性绝缘体”的电车男,某天在电车上帮助了一名被醉汉骚扰的女性。平时连讲电话都会思维混乱的电车男,由于在网络上得到许多单身男性的支持,便决定以改变自己来获得真爱。
然而为了要让这个梦想“成真”,电车男在与该名女生确定约会日期后,马上着手改变自己的外表:首先是发型,绝对不能在家庭理发厅修剪,一定得去美容院才行;再者是,舍弃眼镜改戴隐形眼镜;最后以“Comme Ca Du Mode”这个牌子为基准,买下了整套衣服。
当电车男需要新衣服的时候,就表示他人生的转折点已经来到。那么在崭新的时代,我们是否也需要新的服装呢?
以IT(信息技术)相关企业为首,许多领域的工作不再需要西装笔挺。由于受到高龄化社会的影响,许多退休后的男性在寻求事业第二春时,也普遍是找不需要打领带上班的工作。前阵子有许多人开始倡导为了节约能源,我们不应该继续在夏天穿厚重的西装,所以,大家看西装与领带是越来越不顺眼了。
话虽如此,可如果我们穿着休闲服上班,岂不是会显得懒洋洋的吗?因此,“宽松但又很正式”的服装需求大幅提高。
这时出现的就是“The Third Wardrobe”(T3W),不是工作服,也不是家居服,这是一个全新的构想。像是“双扣衬衫领”(Due Bottoni,意大利文的“两个纽扣”之意。领子做得很宽,并在领口附上两个纽扣的形式),这种不需要打领带也能营造工作气氛的衬衫,以及它其他的细节,都受到人们的推崇。
另一方面,对于家居服就是工作服的杂志编辑等人来说,“对我们而言,需要打领带的西装就是T3W啦”。这个时候,他们可以选择有些夸张、配色强烈的服装,赫迪·斯利曼(Hedi Slimane)在“Dior Homme”这个牌子中设计的合身西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事实上,T3W有个显著优点,那就是“既能当工作服,也能做家居服”。下班后直接穿着就能进入那些强调“需着正式上衣”的餐厅或剧院,正是很多男性追求的生活风格。否则,就算穿了T3W还只是往返公司与家里;而穿上“流行服饰”却没有人与自己搭讪的话,那也只是徒增空虚罢了。
充满男子气概的荷叶边
/Masculine Frill
带有荷叶边(frill)的男性衬衫正在悄然流行。
银座的春天百货(Printemps)十分推荐这种衬衫。根据该店负责人的说法,2002年3月时,这种衬衫一个星期可以卖到二十件左右,而购买者大多是二三十岁的上班族。很多人会穿着有硬派感觉的外套,然后从前襟露出衬衫的荷叶边。另外,若搭配牛仔裤,它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男性的荷叶边衬衫并不是这时候才出现的。以往在舞台表演与宴会场合,或多或少都可以看到这种造型特殊的服装,而走在流行尖端的一些设计师品牌,也早都有过这样的成品。
市面上的荷叶边衬衫并没有那么夸张,男性们(这里指的还是对于时尚较为热衷的那一群人)也只是单纯因为新鲜,才会从百货公司买个一两件回家。
倒是我偏见较深,心里总想着“男生穿什么荷叶边的衣服啊?”为此我访问了制造者,问他们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制作这种服装。没想到制造商的态度很是低调,他们表示,只不过是想做一些衣柜里找不到的单品而已。如果女性可以接受荷叶边,那稍微用一些在男性服饰上,也不知道大家的反应会如何。没想到,他们的出发点竟是如此单纯。他们也考虑到了上班族们的立场,“虽然从袖口还是能隐约看得见一点点,但只要系上领带就不会看见荷叶边,这样一来,一般人也就容易接受了。”
想到荷叶边从西装袖口跑了出来,我不禁噗哧地笑出了声。但仔细想想,从16世纪到19世纪初,在西洋服饰的历史上,有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都是可以从男性的袖口看到荷叶边或蕾丝装饰的。
直到19世纪中期,人们才开始看轻荷叶边,觉得它是“无聊的装饰”。之前不论是荷叶边还是蕾丝,甚至现在看来根本就是少女专属的蝴蝶结,在当时都是男性服装上不可或缺的元素。17世纪的男性们,除了会穿上以荷叶边、蕾丝、蝴蝶结装饰的服装外,甚至还会留长发和胡须,并在一只耳朵上佩戴耳环。可是我们在欣赏他们的肖像画时,并不会觉得这些人很“娘娘腔”。
第22节:缎带与男人
有一个关于荷叶边起源的传说中提到:当时人们为了能够表现 “老鹰振翅高飞”那一瞬间的画面,才在服装设计中使用荷叶边。
说到底,荷叶边都是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说什么“无聊的装饰”,然后把它的形象女性化,都是由19世纪的工业化和“凡事要求效率第一”的思想所致。那么,自荷叶边重现于男性服装这件事来看,这种理论是不是即将失去它的地位呢?
缎带与男人
/Ribbon and Gallantry
2003年4月,英美联军进攻伊拉克首都巴格达的消息不断地在报章杂志上出现,而当时由英国媒体所主办的“黄丝带运动”也正式展开。
他们呼吁人们将黄丝带别在胸前,为在伊拉克战斗的士兵们加油,并借此祈祷他们能够平安返乡。许多反对伊拉克战争、又希望能为在前线奋战的士兵做些什么的人们,都参加了这个活动。
通过歌曲、电影等媒介,大家都知道“黄丝带”是等待远方人们返乡的象征。由于缎带在日本的历史并不长,因此还曾经出现了“黄手帕”这样的替代品。但是在西方,缎带自中世纪以来就一直肩负着传达讯息的重大责任,只要有什么活动,都能看见它活跃的身影。
提倡人们了解乳癌、并给予患者援助的粉红丝带;关怀艾滋的红丝带;鼓励器官捐赠的绿丝带;以及反对虐待动物的紫丝带;而代表“不要再说利昂纳多·迪卡皮欧(Leonardo Wilhelm Dicaprio)的坏话了!”这项活动的,则是蓝丝带。要找到至今还没有被用过的颜色,可真是有点困难。当然,也有不同种类的活动在用着同样颜色的缎带。在各种活动使用缎带时,会将缎带等布料交叉一次但不打结。虽然人们听到英文的“ribbon”都会联想到蝴蝶结,但严格说起来,缎带指的是“狭窄而薄的布料”;蝴蝶结则还有另外的称呼,就是“bow”。
打成蝴蝶结形状的缎带,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都是很“女性化”的。20世纪初,可可·香奈儿曾被友人说成是一个“有男子气概”的人。于是,她在盛怒之下便开始在头发上绑上缎带,并打成蝴蝶结的形状。从那以后,这种蝴蝶结就成了香奈儿表达“少女情怀”的固定单品。
事实上,在17世纪的法国,这种蝴蝶结是男性用的装饰品。查阅当时王宫贵族或骑士的肖像画,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身上装饰了许多的蝴蝶结:头发、衣服、鞋子上随处可见。不只是蝴蝶结,还有玫瑰花型或其他造型的缎带也出现在他们的服饰中,使得当时的男性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缎带骑士”。
这种男性的装饰品在法语中称为“galant”,而“galanterie”在《皇家法和辞典》(Royal Dictionnaire Fran?ais-Japonais)中的意思则是“讨女生欢心的方法”。17世纪时,想讨女生欢心的这些男性,似乎都与“缎带骑士”的装扮不谋而合。然而,现今存在于男性服饰中的缎带,勉强来说也只剩下蝴蝶型的领结了。
这个词而后演变为英语的“gallantry”,蕴含了“勇敢的行为”之意。英国议会称陆海军出身的议员们为“honorable and gallant”,在他们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缎带的装饰,而这些缎带装饰正是他们的勋章。
第23节:裙子是最后的堡垒?
裙子是最后的堡垒?
/Men in Skirts
2002年2月,在伦敦的“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Victoria & Albert Museum)连续展览“男性裙装”一段时间后,纽约也举办了相同的展览活动。
男性的裙装?没错,不是女装,也不是像苏格兰裙那种民族服装,而是普通的男性裙装。相信一般人听到这种事情都会觉得多少有些尴尬吧。
但是,有这个必要吗?
目前连小学教育都不再灌输男女有别的观念,整个社会都在强调性别平等,可是在服装上却始终有个禁忌,那是一道无法逾越的性别之墙——“男性裙装”。自20世纪以来,随着女性服装持续加入许多男装的元素,越来越多的商品出现在市面上,仿佛已经没有什么衣服是不能穿的;另一方面,男性蓄长发、佩带首饰与化妆,在如今看来也已经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了。不过,男性们迟迟无法接受的就是“穿裙子”这件事。
正如香奈儿与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不断地以男装为灵感来设计女装一样,企图表现出有别于以往的女性情怀。高第耶(Jean-Paul Gaultier)面对女装男穿的这个挑战已有十几年之久,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他希望人们能从“大男人”的束缚中跳脱出来,塑造全新的男性风采。
这次在“男性裙装展”中,以高第耶为首,维维恩·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山本耀司(Yohji Yamamoto)、保罗·史密斯(Paul Smith)等,世界一流的设计师作品齐聚一堂,让群众能一饱眼福,目睹各式各样男性裙装的设计。
话虽如此,可如果我们看到自己的爸爸或是上司穿着裙子,一定还是会觉得很奇怪吧!
一百五十年前也曾经上演过同样的剧目,当阿米莉亚·布卢默(Amelia Bloomer)开始提倡女性穿着裤装时,曾被人们认为是一种严重的亵渎,进而引起一阵阵责难与嘲笑。当时任谁都无法想象,有一天,女性们竟然真的能够“跨越性别的界线”。
后来,由于大家公认裤装是骑自行车的服装,才被一口气普及开来,而女装也因此陆续加入了许多新元素。
我明白了,也许裙子只是一个幌子吧?因为若是让男性开始穿裙子,恐怕大家会越来越想尝试更新奇的穿着呢!
路易十五的高跟鞋
/Louis Heel
这一阵子,百货公司在进行调整,其中改变最大的就是化妆品与女鞋的店面,甚至有的百货公司将一楼全部改装为女鞋卖场。就算只有一类商品,如果设计上千变万化,消费者也不会觉得腻烦。环顾如此众多的鞋子,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以高跟鞋的造型最为多变,而高跟鞋可以说是全部鞋子中的代表作吧!
其中令人最爱不释手的就是中等高度的“酒瓶跟”鞋,它兼具了稳重感与高贵的气质,其曲线更是魅力十足,然而将鞋跟前移的设计也非常新颖。
鞋子卖场的专柜小姐说“这叫做路易鞋跟(Louis Heel)”,根据我后来的调查,这种鞋跟是在路易十五(法国国王,在位期间为1715~1774年)时代流行起来的。提到路易十五,就会令人想到以甜美纤细、精巧华丽为特征的洛可可艺术。我们查阅了洛可可艺术全盛时期与鞋子有关的画作得知,当时配置于脚掌中央的鞋跟都做成洛可可式的S型,中央部分凹陷下去,鞋跟与鞋底接触的上半部以及与地面接触的下半部面积则较为宽广。
会做成这种形状是有所依据的:鞋跟上方面积较为宽广是为了支撑未与地面接触的部分(现在的鞋子会在这里使用名为shank的金属制补强芯);而从心理层面的原因来看,设计师是为了使鞋子有别于路易十四时期的样式,才会这么强调其纤细的曲线。
以一句“朕即国家”而享有盛名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喜爱能够耀武扬威的华丽样式。这位国王在肖像画中的高跟鞋,感觉就十分厚重且显眼。显眼的不只是鞋跟的高度、体积,还有颜色——大红色的鞋跟着实令人印象深刻。
或许路易十四是因为个子矮才会穿上高跟鞋,但这位国王的独到之处就在于,无论周遭的装潢多么错综复杂,他依然会穿着一双大红色的鞋,使得当时宫廷中的人们纷纷群起效尤。从那之后,只要在图画上看到红色的高跟鞋,我们大概就可以猜出他是路易十四时期的王公贵族了。
优美的路易鞋跟就是颠覆时代下的产物,在三百年来几度的复苏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设计,至今仍然受到人们的喜爱。
正如历史所记载,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路易十四、将路易鞋跟发扬光大的路易十五都是男性;而在那个重视男性腿部线条美的时代里,人们还会以蝴蝶结或饰扣来装饰使小腿看起来更具魅力的男用高跟鞋。
当时男性热衷于“假发与鞋子”的程度,一定不输给现代女性对于“化妆品与鞋子”的疯狂吧!
第24节:钻石是男人最好的朋友
钻石是男人最好的朋友
/Diamonds are Boy’s Best Friends
2002年,以“亲吻戒指”闻名的韩国足球选手安贞焕(Ahn Jung-Hwan),在出席为加入日本足球联赛(J-League)而举办的东京都内记者会时,左耳便佩戴着一只钻石耳环。
并且,以相关书籍占据书店一整个书架的足球明星——贝克汉姆(David Beckham)也是这样的打扮,甚至要找到一张他没有佩戴钻石耳环的照片都很不容易!
曾经有首歌名叫《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Diamonds are a Girl's Best Friends),而如今,我们可以说“钻石是帅哥最好的朋友”,并且不只是足球选手的专属饰物。
有好长一段时间,人们会以有色眼光来看待男用饰品,但时至今日,男用饰品这个市场已不容忽视。首次于日本东京银座与表参道开了两间直营店的法国高级珠宝品牌——舒维(Chaumet),在圣诞节时也推出了男性专属的戒指与手链等饰品。
大家是否认为这是第一次在西洋服装史上出现男性佩戴珠宝的情况呢?不,其实男性拒绝佩戴珠宝是近代才出现的状况。
古时候,珠宝是一种动产,也是一种护身符。15、16世纪时,男性们为了展现其地位,会将豪华的珠宝坠饰当作一种身份的象征佩戴在身上。像是莎士比亚就曾留下一幅戴着金属耳环的肖像画,而范戴克(Anthony van Dyck)笔下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 I)也戴着饰以巴洛克珍珠的耳环。出现于中世纪的“珠宝男装”,于18世纪登上了顶峰。
19世纪中期,也就是现今西装原型诞生的时期,男性开始笼罩于珠宝的阴影之下,就算佩戴首饰,也是以刻有图章的戒指(signet ring)、袖扣(cufflink)、领带夹(tie clip)等实用性优先的物品为主流。
这个现象显示服装开始有一种特别的性征,代表着“由女性负责将男性勤奋工作得来的积蓄展现于众人面前”。对男性而言,与其自己佩戴首饰,不如将自己的女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反而更能显示自己的地位及重要性。
现在蔚为流行的男用饰品风,其实是潜伏了将近一个半世纪的时间,才爆发出如此大的效应。虽然是有些改头换面的嫌疑,但终究还是能感受到男性饰品崭新的风潮的。
无论如何,高级饰品市场的主力消费者仍是女性,“舒维”的男用饰品一开始也都是推出情侣对饰。那么,显而易见的是,饰品装扮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女性手上。安贞焕、贝克汉姆这类佩戴首饰的爱妻派男性,似乎也显示了“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伟大的女人”。
这究竟是我的错觉,还是因为钻石闪亮的光芒过于耀眼呢?
第25节:安东尼斯情结
安东尼斯情结
/Adonis Complex
为了追求理想体型而造成断食、过食等饮食障碍的“疾病”,可说是出现于年轻女性族群的特有现象。但是,根据哈佛大学医学系专攻精神医学的哈理森·波普(Harrison G. Pope)等三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因饮食障碍而造成困扰的男性已经开始增加。
为了达到所谓的“理想”体型而过度运动,或造成饮食极度不平衡、依赖药物等症状,并罹患“理想体型症”的这些男性,我们称之为具有——“安东尼斯情结”,亦称为“猛男情结”。
安东尼斯是在希腊神话中受到女神阿芙罗狄忒(Aphrodite)倾慕的美少年。这种安东尼斯情结,不只在欧美,也曾一度扩及至韩国地区。我曾经提到过,其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女性地位的上升,男性变成了“被观赏、被选择”的对象。但说到底,这一切都是为了“理想体型”。
此时在健身俱乐部努力锻炼身体的男性们,他们的脑海里也许有着自己的具体理想,比如说在对战巴西之后,向全世界展现他强健躯体的贝克汉姆。但在服装史上,所谓的“理想体型”指的是一种类似人体模型的东西。首先要找出当时出现在媒体上那些“衣冠楚楚或衣衫不整的美男子”的共同特征,再加以合成,就可以得到这种“理想体型”。我们在观察这其中的变化时,便可以了解每个时代对于“理想体型”的定义有多大差异。
举例来说,光是腰围就极为不同。16世纪时,人们会用填充物让自己看起来像个豆子或豌豆荚;而19世纪初,女性则会用束腹紧束腰部,再用填充物让臀部看起来结实饱满,以强调腰部的纤细线条。
身体的曲线亦是如此。18世纪时,理想体型为削肩、下半部圆润的西洋梨型;到了19世纪,美男子就要像个沙漏般才合乎标准;而在19世纪30年代,不论男女的理想体型就是都要像个沙漏才行。许多的文献与讽刺画中都记载了人们为此付出的血泪与心酸。
男性的“理想体型症候群”一直潜藏在社会上,可为什么人们最近才开始关心这件事呢?虽然其人数于近十年开始急速成长也是事实,但真正的原因是它有了一个令人忍不住想挂在嘴边的名字——“安东尼斯情结”。就像“多重人格分裂症”或“AC(Adult Children)症候群”这些后来才被命名的潜在症候群一样,当它们开始成为“流行病”时,人们才开始对它们有所关注。
男孩子穿粉红色洋装
/Pink for Boy’s Dress
庆祝“儿童节”的都是些几岁的儿童呢?如果参考交通工具的收费规定,人们似乎在12岁左右就要告别儿童时代了。
在日本象征男孩子转变为成人的“元服”仪式,大多也是在12岁举行。让儿童模仿成人的服装与发型,不只能够令旁人耳目一新,也应该可以唤起当事人的自觉吧。日本在平安时代开始举行的这种“男孩子至成年男性”仪式,一直维持到江户时代,然而西方也很早就有了这种习俗。
西方多半是在男孩子五岁至七岁时举行这个“让男孩子穿马裤的仪式”,它在英语中被称为“breeching”,借由让男孩子穿马裤(breeches),也就是短裤式的成人服装,表示这个孩子从此进入了成年男性的世界。
那么,穿马裤之前的男孩子们都穿些什么呢?答案竟然是洋装!
西方16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期的肖像画中,许多年幼的男孩子都是穿着迷你版的成年女性洋装,像是尼古拉斯·拉日利埃(Nicolas de Largilliere)笔下那名2岁的路易十五、霍格斯(William Hogarth)笔下所描绘的那些年幼贵族子弟等,很多都是上流阶级的人物。而在奥逊·威尔斯(Orson Welles)的电影《安伯森情史》(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中登场的莽撞孩子,也是一身洋装配上一头卷发。
为什么要给男孩子穿洋装呢?
虽然直到现在都找不到明确的记载,但毋庸置疑的是,对于男孩子而言,与其和女孩子有所分别,还不如与成年男性之间的区别更为重要;而这个习惯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告一段落。
话虽如此,但让男孩子在某天脱下与姐妹们一样的洋装后,马上换穿成年男性的服装这个习惯,也只维持到18世纪末。之后,人们发现“人类的成长历程中会有一段不是幼儿也不是成年人的时期”,因此男孩子在脱掉洋装之后,便会用“童装”来代替成年人应该穿着的服装。
1790年至19世纪30年代时,受到众人欢迎的男童装,是将上衣以纽扣与长裤相连的“万能纽扣服”(skeleton suits);而后,肖像画家温特霍尔特(Winterhalter)画了一幅5岁爱德华皇太子(后来的爱德华七世)的肖像画,由于皇太子穿着水手服的模样实在讨人喜欢,因此19世纪初期时,水手服开始普及。到了19世纪90年代,黑色天鹅绒上衣、及膝长裤加上荷叶边罩衫就成了“方特勒罗伊服”(Fauntleroy suits),在当时掀起了一阵热潮。
伯内特(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故事《小公主》(Little Princess,1886年)中,女主角就是穿着方特洛伊公爵风的服装。除此之外,男童装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款式。19世纪的男孩子们,在告别男孩时代前,除了洋装,可以说是穿遍了各式各样的服装。
令人玩味的是,在此同时,成年男性的西装文化也趋于成熟。由成年男性喜爱的、看起来单调无趣的深色西装这一点来看,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穿洋装的经历,让他们已经看腻了那些五颜六色的服装呢?
顺带一提,“粉红是女孩子的颜色、蓝色是男孩子的颜色”这个思考模式,是在不久之前的20世纪50年代才“固定”下来,尽管这个性别象征实在有点无凭无据。在以往蓝色才是女孩子的颜色,因为蓝色是柔软、压抑的色调,在中世时代也表着“真正的情人”“忠实的随从”等。
粉红色则是激烈的,是血液冲淡过后的颜色,因此被认为是适合男孩子的颜色。1918年某杂志介绍克劳迪娅·布拉什·基德韦尔(Claudia Brush Kidwell)编着的《男与女——穿着角色》(Men and Women: Dressing the Part)一书时指出:
“一般人都能接受粉红是男孩子的颜色、蓝色是女孩子的颜色,为什么呢?因为粉红色果断而刚强,比较适合男孩子,而优雅的蓝色则更适合女孩子。”
也就是说,象征性别的颜色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转变,难道是地位提升造成了女孩子适合粉红色,而弱势的男孩子适合蓝色吗?
第26节:王子风时尚
王子风时尚
/Prince Look
最近常常听人说“王子风”。其设计可说是多彩多姿:像是在胸前有蕾丝装饰,或颈部设计为V型的立领等。大抵来说,就是将童话故事里王子们穿的衣服稍加改变,作为现代女性服装中的一项单品。
当我们在童话中见到“好久好久以前”的王子们时,我忍不住开始揣测,他们的服装到底是以哪一个时代为基础呢?
但同样的童话故事可能有无数种版本,也许无法一概而论。举例来说,迪斯尼版《睡美人》里的菲力普(Philip)王子,是作14世纪的打扮(从旁白与台词中也能一窥端倪)。而同样的,迪斯尼出品的《白雪公主》中,白马王子的扮相也差不多是同一个时代。
白马王子的装扮是在罩衫上穿上束腰外衣(tunic)再系上皮带,下半身则是穿着紧身裤(迪斯尼版本的看起来像是穿着窄管的长裤),以及一双短靴。为了与时代更为契合,王子还会披上披风,这就是中世纪一般常见的男性服装。束腰外衣是从上套入的筒型服装的总称,在王子们的时代,它被称为cotehardie。
事实上,就服装史的观点来看,14世纪开始,服装便有了明确的性别差异:男性服装基本上是一眼就能看出四肢形状的衣裤组合,而女性则以长裙遮盖住下半身,如此鲜明的对比可说是划时代的改变。
原来如此!为了忠实呈现童话故事里“公主静静等待,王子为了拯救公主而奋战”这样的角色分配,14世纪时开始,男女有别的服装才是最适合他们的服装。
而后,王子风虽然尚未成为女性服装的基本样式,但男性服装开始有了大胆且剧烈的变化。
罩衫的长度自14世纪末至15世纪开始缩短,甚至到了旁人能完全掌握其臀部线条的高度;身体前方也稍微暴露了些;覆盖左右长筒袜打结处的布料无论如何都会被人看见,因此为了不让人觉得是不小心出了洋相,人们开始想办法加以装饰,最终使其演变为紧身裤胯部的袋状布。
此外,不论步行再怎么困难,14世纪末的尖脚靴指尖的部分,似乎总是无止尽地向前延伸。这种优雅的鞋子让人不禁联想到2003年的女靴,不只是一直以来都相当受欢迎的及膝长靴,半筒靴也是来势汹汹。
2003年的女装,也同样流行起短洋装配上紧身裤的王子风。而原本在上世纪60年代,短洋装就属于罩衫的范畴。现代女性与中世纪的男性一样,都明白扮演王子比扮演“静静等待”的公主有趣多了。
非关男女的一种风格
/Mademoiselle Kamayatsu
2003年,日本出现了一种被称为“釜 女”的女性。
日本“文化学习研究所”的三浦展先生将“顶着一头乱发、带着老头帽子、一身休闲风服装,宛如歌手釜弘(Kamayatsu Hiroshi)般不修边幅的”女性,命名为“釜 女”。釜 弘先生本人的心情或许是五味杂陈,但这样形容的确一点儿也不夸张。
依照三浦先生的分析,这种“乐于做自己”的釜 女风服装诞生于否定所有既存的“相似性”。而当我观察这些人的照片,也确实无法一眼猜出他(她)们的性别与年龄。
年龄不详也许是个称赞的说法,但性别不详就实在有些难为情了。就算现今的教育再怎么强调性别平等、期望不对性别之间的差异抱持偏见、采取自由且开放的态度,但遇到性别不详的人,我还是会忍不住心里一惊。
这种“惊讶”有极大的可能转变为强烈的好感,时尚圈有时会为了利用所谓的“Sick of Shock”(因冲击而产生的魅力)法则,刻意模糊性别之间的差异。
釜 女们消除了现存的“女性化”与“男性化”,性别便失去了意义,这是“非男非女”的性别不详;相对来说,“Sick of Shock”则是兼具两性特色(androgynous)的性别不详,使既有的“女性化”与“男性化”显得更为鲜明,进而强调“个人主义”魅力,也就是“亦男亦女”的性别不详。
在服装史上,三大“男装丽人”便是将其善加利用而留芳青史,她们分别是乔治·桑德(George Sand)、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以及马林·迪特里希(Marlene Dietrich)。时常穿着男装的她们做起事来不让须眉,而她们艳光四射的“女人的一面”,也留给人们无限的遐想。
其中,最近重新返回时尚舞台的是马林·迪特里希。克里斯琴·迪奥(Christian Dior)的设计巨匠约翰·加利安诺(John Galliano)于2004年春夏,以马林·迪特里希为题发表了一系列的作品;另外,她的孙女也公开了一部名为《马林·迪特里希》的纪录片。迪特里希在《摩洛哥》中一袭燕尾服与大礼帽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军服打扮,都远远超越了女性化或男子气的范围,带给人们的是“马林·迪特里希”特有的迷人魅力。
无视“男性化”“女性化”的存在而乐于无性的“忠于自我”;肯定双方优点并使其共存的“高难度平衡”,不也是一种“忠于自我”吗?不论哪种“风格”,时尚只要扯上“风格”,就一定会产生新的影响。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